1. 佛山公积金,佛山公积金提取有几种方式?
5种
目前提取佛山公积金的方式一共有5种,包括有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租住商品房提取。前4种提取方式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提取则有最高提取额度限制。离、退休提取其中,离、退休提取方式有两种。
2. 佛山市公积金可以线上提取销户吗?
需要去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柜台签订一份网上自助销户协议就可以了。
销户提取条件:
1、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出现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被宣告死亡;
4、决定出境定居等情形,其中离退休比较常见,一般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然后申请销户提取。
3. 佛山个人申请公积金怎么开户?
公民个人申请公积金开户的流程是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4. 佛山公积金无房一年能取几次?
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5. 佛山公积金500元取不出来?
因为其要求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
职工使用提取个人明细下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手续须知提供相应资料。
职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个人明细存留的余额不少于500元整。购房、建房、翻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提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偿还购建房贷款支取,在不超出其购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实际支出总额的前提下,每隔半年支取一次。
6. 2023年佛山公积金调整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业务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佛山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本年度汇缴调整业务请各单位通过线上进行申报。详见正文。
2023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业务指引
各缴存单位、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做好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工作,具体业务指引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业务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办理途径: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本年度汇缴调整业务请各单位通过线上进行申报。
线上办理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注:
(一)仍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应尽快登录公积金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http://fsgjj.foshan.gov.cn/)开通网上服务。
(二)单位网上服务开通及上述业务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具体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查看。
(三)业务提交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业务进度(审核通过的可打印相关业务回执):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栏目中查找相应的业务,选中业务可“查看详情”、“打印回执”或“打印业务登记表”
7. 佛山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多少?
佛山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根据不同的提取用途和条件来确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提取用途及其对应的额度:
1. 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根据房租金额确定,最高不超过 7190 元(38 元/平方米/月×55%×30 平方米×12 个月)。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离休、退休: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 出境定居: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 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2 年(含 2 年):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提取额度仅供参考,具体额度可能会因政策调整、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请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交申请,并咨询有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