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自己公司最近出了一项规定,如果员工自愿离职,公司不会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资料,为此题主想知道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我的答案是: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
参考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节选)。请注意这句话中有说明,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第五十八条告诉我们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能之后再出具或者不出具,如此已经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条法规告诉我们,如果公司因员工离职未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此为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要赔偿。
通过以上两条《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离职后,公司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无权不与开具。同时劳动者离职时,离职人员也可以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索要。如果因公司拒绝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再次就业的,劳动者有权力主张经济赔偿。但劳动者负有提供证明的责任。
因公司拒绝开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导致赔偿的真实案例分享: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初21491号
原告诉求
杨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A公司出具离职证明;
2、判令A公司支付2017年1月11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未开具离职证明造成的损失228800元,且之后每拖延一月,增加赔偿13000元,不足一月的,按相应比例赔偿。事实和理由:我多次要求A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明确提出没有离职证明我无法找到新工作,A公司坚决拒绝,A公司的行为完全是恶意的。从我从事的行业来看,应聘者提供离职证明为入职的必要条件,A公司的行为给我寻找新工作造成了巨大障碍。我在2017年8月几近入职新公司,却仍然在最后一步因为离职证明问题未能入职,给我造成了重大损失。综上,我方不服仲裁裁决的结果,起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答辩A公司辩称,我公司同意仲裁裁决的结果。在劳动仲裁裁决后,我公司积极与杨某通过电话、短信联系,与其协商处理事件,但杨某拒绝不接受,导致我公司无法将离职证明邮寄给杨某本人。杨某以我公司不予开具离职证明且称其无法找到工作为由,要求我公司赔偿未开具离职证明期间的薪资,该请求根本不合情合理,这些并非劳动所得,且在此期间如其自身有工作能力,并不会直接影响找工作,由此可说明杨某一心只想从公司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杨某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朝阳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朝阳仲裁委作出京朝劳人仲字[2017]第09338号裁决书,一、A公司为杨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二、驳回杨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杨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本院。
判决结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杨某提交的《录用通知作废协议》明确显示杨某2017年8月4日因未能提供离职证明而错失工作机会,造成其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A公司未及时为杨A某出具离职证明,对杨某失去工作机会,产生经济损失的后果负有责任,应予以赔偿;但鉴于杨某实际也未付出劳动,其经济损失本院将参照其工资水平、行业待遇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一、被告A公司为原告杨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已执行);
二、被告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杨某因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损失50000元;
三、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公司出的这项规定,其实就是自己在给自己挖坑的行为,题主完全不必介意或者担心,因为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如果题主主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如果因拒绝开具导致题主无法再次就业,并能提供新用人单位因自己无法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而错失入职机会,可以向要求赔偿。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我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2. 一定要公司开离职证明吗?
【职场问题诊断】这个答案是肯定的,而且非常非常重要。当你与一家公司结束聘用关系的时候,一定一定要让单位给你出具离职证明。尤其你在原单位担任比较重要的职务的时候,或原公司存在某些法律边缘地带操作的事宜。
一张离职证明能说明很多事情,且是有法律效率的官方证明,能为离职人员提供必要法律依据。
一,能证明你过往的履历真实性在职场上一个人的履历真实性非常重要,它说明这个人的诚信和人品问题。现在很多有规模、有资质、讲信誉的企业对新入职的员工都会做一个背调,如果背调结果发现信息存伪的话,即使已入职也会因个人诚信问题被开除。
离职时开离职证明正好在这方面给你最好的证明,它是证明你过往履历的真实性。
二,能证明你已与公司结束聘用关系1. 让你在新公司不存在录用障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这份离职证明,你无法向新公司证明你是“自由身”,新公司担心雇用你可能会产生用工风险或法律纠纷,就有可能不录用你,为你重新求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离职证明帮你厘清与原公司的职责关系
这对在原公司担任一定职务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当你有了离职证明就可以明确地在法律上割裂与原公司职务上带来的一切关联。即使原公司之后有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与你无关,任何人和事都无法栽赃与你,是你职务清白的保障。
三,如果暂时失业,可以凭着离职证明上街道领取失业救济金如果离职后暂时失业,你可以凭着离职证明去所在街道办理失业救济金申领,帮你解决短期的生活问题。
如果离职后你打算从事自由职业,你可以凭着离职证明到街道办理社保养老变更手续,由在职员工改为自由职业者,这样不断交金,可以更好保障你今后退休时的利益。
四,如果原公司不愿出具离职证明,可向劳动仲裁部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无出具离职证明,那么无法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中止,用人单位中止劳动者的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
因此,当原单位不愿出具离职证明,你又交涉无果的时候,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甚至提出赔偿。
综上所述,鉴于离职证明对于职场上的重要性,你一定要向原公司开具,同时妥善保管每一份离职证明的原件,如果遗失的话,原单位是不会重新给你补开的。作为一个在职场努力工作了20多年的职场资深人士,我非常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职场经验与案例,帮助大家走出职场困惑。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各自的职场心得和疑惑,我也会将尽力解答大家的疑惑,谢谢!
3. 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感谢邀请回答。
公司倒闭到什么程度?公司公章和财务章是否都还在,单位劳资人员是否还能找到。
明确这几个问题。我们才能继续办理解除。
如果公章财务章都还在,人事部还有人,那就比较简单。
由本人提出解除申请,企业和人员协商一致,那么员工可以享受失业金。
记住,一定要非本人意愿解除才能领取失业金。
其次,如果人事部没人了,公章也没有了,那就比较麻烦了。
首先,要想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劳动争议,由监察部门进行督促。如果监察部门无法执行。则提请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提交劳动仲裁资料,包含:工资发放的证明(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原件等等,证明你是在该单位工作。
然后,提交仲裁,一般没什么问题都会仲裁支持你。
接下来就是执行。
依照劳动合同法46条第六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从2008年1月1日算起,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依次递增。
如果对方不执行,你该怎么办?
那就申请强制只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这个如果你不要,那就没有争议,可以提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如果半年不给你办解除,那你就直接拿着仲裁书去社区直接办理失业登记就可以,失业金照样可以领。
这个问题就在,补偿金你要不要,不要就简单,要就得等这单位执行。
4.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
领失业金,是非本人意愿离职,因此大多是在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公司故意折腾员工,于是故意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我们不好领失业金。那么如果公司故意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我们要怎么办领失业保险金呢?或者怎么找公司索赔呢?
一、领失业金的条件这个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就以下这几个条件:
1、必须是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果是你个人原因辞职的,那么就别想了。
2、公司要给你开具非本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也就是说,如果是你个人原因离职的,那么公司有义务给你开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但没义务给你开“非本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公司给你开了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公司的做法没有错,你也无法拿这种离职证明领取失业金,而且你也没理由要求公司开或赔偿损失。
3、公司在给你停缴社保时,停的原因也必须是“非本人意愿停缴”。
4、接着你就可以拿着公司开具的“非本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且表示有就业意向,这样大体上就有一个失业登记证,以前是纸质的,现在基本上是电子的了。
5、带上这个去社保部门就可以办理领取失业金了。
二、如果是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该怎么索赔?首先,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给你开具了个人原因的离职证明,那么公司的义务就算履行完了,你也没办法因为领不到失业金而要求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这种情况,就别想了。
三、如果是非本人原因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该怎么索赔?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故意不开具,有两种做法,各有优劣,重点自己评估。
1、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但这样会拖延一段时间,这期间也影响到我们找工作。实际上,不太建议这一点。但如果你的公司急着要注销,那么只有选择这一点,才好拖住公司,否则拖久了,自己麻烦。
2、向公司寄送要求依法开具离职证明的函,上面写清楚“因为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自己无法领取失业金,导致自己无法就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块有两个赔偿责任,一是赔偿你无法领取失业金的费用,另外一个是赔偿你无法正常就业的责任。不过这种耗费的时间长,还要花费精力。
接下来你就要去找工作,拿到公司的录取通知书,最好能写清楚你的入职工资是多少,同时要证明因为你没有离职证明,导致人家公司不能让你入职。这里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赔偿,一般只能是在你二次就业的时间之前的这段时间,如果你从这一家公司离职后马上就拿到录取通知书了,那要求赔偿失业金恐怕就得不到支持。
举个例子,你2021年1月31日被辞退,公司不给你离职证明,你办不了领取失业金,也影响你二次就业,并且你已经发函要求公司开具。那么具体情况如下:
1、假如你2021年2月2日就拿到了新公司的录取通知书,但因为你没有离职证明无法入职,那么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无法入职的赔偿,直至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赔偿月标准,就是按照你新工作的月工资标准。
2、如果你还没有找新工作,那么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要求公司赔偿你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损失,具体就是按照你实际能领多少。但这种有可能是赔偿你之前的失业金,然后开具一个离职证明给你。
3、假如你2021年3月31日找到新工作,然后劳动仲裁,那么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月1日-3月31日期间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损失,之后就是公司要赔偿你3月31日之后无法入职的工资损失。
总的来说,这其中几个关键点,一是你有提前通知并要求公司依法开具离职证明,但公司没有理会;二是看你什么时候找新工作,来决定你是要求公司赔偿无法领取失业金的损失还是无法就业的工资损失;三是如果你的公司急着注销,那么只能选择赶紧劳动仲裁的方式。
5. 想领失业金如果原单位不给办辞退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
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 离职证明和社保转移有没有什么关系?
离职证明是不允许造价的。当你说了假话,就要为这个假话说更多的假话 。如果真实对待的话,就不会庸人自扰了。
1.什么是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2.用途:①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③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④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3.书写格式:兹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我公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公司无关。特此证明****公司单位(盖章)或人事章****年**月**日
7. 但是离职证明协商一致可以吗?
劳动者显然对劳动法缺乏认知,单方面解除合同同协商一致存在严重矛盾,逻辑关系不清、法律归属不清。由此可见,企业是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并且这时候是不想补偿劳动者的。
借你来往认为,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当企业要裁员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凭借劳动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去完全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劳动保障,关键指的是你被辞退时的劳动补偿金和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完全的认知和对有关劳动法的了解,就可能被企业钻空子,你什么也得不到!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又说协商一致,很明显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既然所谓所谓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会存在协商一致的情况。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公司自己单方面的意志,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征得或者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和认可。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强行辞退劳动者的违法行为。
那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是合法的劳动行为,也可能是不合法的劳动行为。如果是不合法的劳动行为,去投诉企业就可能得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如果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情合理,没有违背劳动法。那么你可能什么也得不到!顶多企业就是对你意思意思。
这你应该能明白。
所以题目说的逻辑是存在问题的。既然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不可能协商一致,因为你的本意是不想离职,没有离职的愿望和意图!
二、关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或者符合劳动法,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分别是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三种解除方式都有其解除的法律规定:
1、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适用情形:(1)劳动者在入职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要求,或者试用期不通过。
(2)劳动者在就职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利益损失和财产损失的。
(3)严重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与其他单位或者机构成立用人关系,且对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的。
(4)重者在运营期间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其中不包括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
2、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和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否则企业和用人单位就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适用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补偿是: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劳动者不能胜任岗工作,同时经过岗位培训和岗位调整,依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使用的情形:(1)企业破产或者破产重组的情形。
(2)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困难,无法生产和经营下去的情形。
(3)企业重组或者进行企业改革。通过新的重组和企业改革以后,企业结构和管理模式发生变化,需要通过裁员来实现。
三、企业不得单方面或者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关于企业不得单方面或者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在本单位内任职期限,患上了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情况。
2、企业在本单位任职期限内,因工负伤或者患病还处在医疗期内的情况。
3、企业的女性职工在哺乳期、生育期和产假中的情形。
4、劳动者在企业和单位的工龄已经满15年以上,但是距离退休已经不足五年的情况下,企业和单位是无法辞退劳动者的。
四、企业单方面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的。关于这方面,劳动法和有关法律也是有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以后,洗衣液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
如果企业拒绝赔偿或者赔偿数额不够,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和欺诈劳动者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去本地的劳动人力资源监管和部门、劳动大队去投诉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终如果难以处理上升的民事或者刑事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也就是民事诉讼!)1、★★★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图:有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然后劳动仲裁委员会给予受理和不给予受理。如果不给于受理的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起诉。受理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会进行仲裁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就需要开庭审理,从而做出最终的裁决。对裁决。不服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期限进行撤销,然后起诉。
2、具体赔偿情况如下:1、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者在企业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劳动赔偿金。一般劳动者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一个月的薪资为起点。如果工作年限不满一年,按照一年来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已按照补偿一个月的月薪来算。
2、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换劳动并和工伤的,企业应该赔偿劳动者工伤和医疗补偿,其赔偿限额为相当于医疗费用的25%的医疗赔偿。
总得来说,
按照题目所说的逻辑,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却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显然是不合理的。既然是协商一致,那么就应该属于是双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两者都认可。既然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肯定是违背了另一方的意愿。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且分为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三种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了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况,并且有明确的赔偿规定。作为劳动者,一定要对这些法律的适用情况有所了解,并用这些法律条款去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利益。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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