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2022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会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根据各省情况增加假期。目前全国大多数的省份基本产假是98天。以各省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以辽宁省为例,增加生育奖励假60天。女职工产假是规定的15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 2022年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每个地方略有不同
3. 上海产假多少天2022新规定?
: 1、上海市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生育假60天,所以现目前上海市的产假=基础产假98天+延长60天产假=158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0天,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2、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这是我国规定的基础产假,还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女职工产前假可以休假15天; (2)上海市女职工生育难产(包括剖宫产、产钳、臀位助产等)的,除法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15天;
(3)上海市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产假国家规定2022?
一、产假的国家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的办理流程。
1、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2、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3、温馨提示:
(1)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
(2)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
(3)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4)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不同地区产假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根据国家规定,最少是98天的产假。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5. 2022年上海产假规定?
2022年产假新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妇女产假多长时间得到了解决,怀孕的妇女通常享有98天长的产假,如果特殊情况,如难产等,还会有额外多的产假,并且你可以请的假也分好多种,如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所以各位准妈妈们完全可以不用担心怀孕会给自己的身体或者工作造成影响,我们国家劳动法对于怀孕的妇女都有保障措施的。
6. 2022宁夏产假由158天还是188天?
2022宁夏产假仍然是158天,虽然产假没增加,但可以享受下列福利待遇:
1、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
2、男方享受二十五天护理假;
3、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4、“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 2022辽宁产假?
国家产假是98天,辽宁省产假是158天,单胎158天,多胎每多生一胎加15天,刨宫产难产在158天基础上加15天,4个月以下流产享15天;4个月及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享42天;28周及以上(含28周)引产、死胎享42天。
生育津贴:医疗当年缴费基数÷30天,然后乘以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