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高空抛物写入民法典草案,高空抛物立法历史?
2019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备受关注的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整体亮相。草案共7编,1260条。
其中,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对高空抛坠物等内容进一步作了完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从各地发生多起高空抛物事件遭遇索赔难,到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明确高空坠物事件所需承担的责任,再到民法典草案中完善高空抛物相关内容。“高空抛物”如何处理的问题,从一个现实难题,变成了惊动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大事。“现在这个规定比较合理。”12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民法典草案第1254条将《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适用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了补正。2. 高空抛物出现到民法典立法时间?
随着城市的发展,许多楼房也越来越高,实践中,时常发生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虽然民法典施行前,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此情形有做规定,但仍然存在对受害人救济不及时、查找侵权人难、不利于有效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行为等问题。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对于高空抛物相关行为,进一步有法可依。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3. 民法典高空抛物是几年几月几日创建?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高空抛物的新规定。民法典草案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因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而查明侵权人后,此前已作出补偿的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该条款还规定: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高空抛物等行为,查清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情形的发生。
按照这条规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应当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